经学校研究决定,2013年学生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如下:
一、学生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
1月12日— 3月2日放假。3月3日(周日)返校报到、注册,3月4日(周一)正式上课。需补考、缓考学生2月28日前返校,3月1日—3日参加考试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放假期间,学生原则上要全部离校返乡;特殊情况未离校返乡学生要由学生处安排集中住宿。留校学生要注意寝室用电、用火、用水安全,严禁使用加热电器和酒精炉等炊具;严格遵守公寓管理规定,严禁寝室留宿外人。
2.学生放假离校前,要认真做好班级、寝室的安全检查工作,排查安全隐患,关闭电源,房门落锁,搞好卫生清理。
3.学生寒假期间要注意出行交通安全、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,注意防范流行性传染疾病。
4.全体学生要按本通知规定的开学时间按时返校注册;特殊情况延迟返校者要及时报告辅导员或班主任,按有关规定办理请销假等手续。需要补考、缓考的学生要按照学校安排提前返校参加考试。
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平安、祥和、愉快的假期!
院长办公室
教 务 处
学 生 处
二○一三年一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