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
公告
首页 > 公告 > 正文

关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9-21

各单位、部门:

根据工作安排,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,学校执行冬季作息时间。学生和教职员工作息时间具体调整如下:

一、学生作息时间

起 床: 06:00

早 操: 06:20—07:10

早 餐: 6:30开始

所有教学楼、实验楼采用错峰上下课形式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
(1)湖东区第一教学楼1-2层、第二教学楼1-3层,湖西区第三、五、六、九教学楼1-2层、第七教学楼1-4层上下课时间表:

第一节:07:50—08:35;第二节:08:35—09:20;

第三节:10:10—10:55;第四节:10:55—11:40;

第五节:13:20—14:05;第六节:14:05—14:50;

第七节:15:40—16:25;第八节:16:25—17:10;

第九节:18:00—18:45;第十节:18:50—19:35。

(2)湖东区第一教学楼3-5层、第二教学楼4-6层,湖西区第三、五、九教学楼3-4层、第六教学楼3层、第七教学楼5-7层、第一、二、四教学楼,湖东、西校区所有实验楼上下课时间表:

第一节:08:10—08:55;第二节:08:55—09:40;

第三节:10:30—11:15;第四节:11:15—12:00;

第五节:13:40—14:25;第六节:14:25—15:10;

第七节:16:00—16:45;第八节:16:45—17:30;

第九节:18:00—18:45;第十节:18:50—19:35。

午 餐:11:00开始

晚 餐:16:30开始

晚自习:20:00—22:00

教室、图书馆熄灯时:22:00

宿舍公寓熄灯时间:23:00

二、教职员工作息时间

冬季作息时间(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)

早 餐:07:00—08:00

上午工作: 08:00—11:30

午 餐:11:00—12:20

午 休: 11:30—13:00

下午工作: 13:00—16:30

请各单位、部门及时通知到全体师生,认真执行。

党政办公室

2023年9月21日

版权所有:长春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 

邮编:130012(湖西校区)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066号 邮编:130021(湖东校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