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充分体现“以生为本”的教育理念,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,营造更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学习环境,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、主动性,根据《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)(长工院教字[2019]35 号)和《管理办法》补充规定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为了更好地了解我校各专业情况,各位同学在疫情期间可以通过以下 3 种渠道进行查询:
(1)通过长春工程学院本专科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了解专业基本情况,网站网址:https://zsb.ccit.edu.cn/list/?114_1.html;
(2)各学院网站进行查询;
(3)参加转专业招生宣传专题报告或宣讲会。
2.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,转专业报名专业应与当年高考报名时,
考生所在省份该专业招生选考科目一致;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请参考综合改革省份“3+3”、“3+1+X”模式高考专业报名要求(附件 4)。
3.请我院 2021 级学生,详细阅读《管理办法》(详见附
件1)和《管理办法》补充规定(详见附件 2)并告知家长,同时请学生和家长在告知书上签字(详见附件 5),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转专业志愿填报。
4.转专业相关事宜教务处联系人:王老师、李老师;联系电话:
0431-80578206,15844073325,15704307230。
附件1:《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2019版.pdf
附件2:《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补充规定.pdf
附件3:长春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流程.doc
附件4:综合改革省份“3+3”、“3+1+X”模式高考专业报名要求.xlsx
附件5:告知书.docx
土木工程学院
2022年4月13日